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推薦2025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創建對象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25〕460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創建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25﹞22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推薦2025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平臺(基地)]創建對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組織動員本地區符合申報條件、滿足創建標準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基地)進行申報,組織審核后,擇優確定本地擬推薦的示范平臺(基地)創建對象。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創建對象不超過2個,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創建對象不超過1個,超過數量不予受理。沒有符合條件的可不推薦。
三、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推薦創建對象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過我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填報相關信息,同時將推薦創建對象匯總表(附件1,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加蓋公章)以及創建申請表(附件2、3)、創建方案(附件4)和相關佐證材料[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基地)運營主體加蓋公章]紙質版各一份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郵編:100804(以寄出日期為準)。
四、我部將按照《管理辦法》組織審核后,擇優確定示范平臺(基地)創建對象,并向社會公布。
附件:1.推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創建對象匯總表
2.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創建申請表(平臺類)
3.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創建申請表(基地類)
4.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地)創建方案模板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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