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函〔2022〕341號,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查閱)轉發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總體要求
聚焦建筑施工噪聲產生源頭,分批分次遴選噪聲檢測技術相對成熟、噪聲較小的施工設備,加快低噪聲施工設備的研發和應用推廣,引導施工設備技術進步,不斷降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減少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干擾。
二、推薦范圍
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范圍為土方機械,具體包括壓路機(振動、振蕩)、壓路機(非振動、非振蕩)、履帶式推土機、輪胎式裝載機、輪胎式挖掘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
三、基本條件
申報低噪聲施工設備的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環保事故或質量違法行為,且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申報產品應為國內銷售使用的施工設備;
(三)建立施工設備噪聲管理制度及管理體系,申報產品噪聲值優于國家標準(《土方機械 噪聲限值》GB 16710-2010)要求。
四、申報程序
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施工設備生產企業,按照自愿參與原則,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填報“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書”(附件1)。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書進行匯總、審核后,形成推薦意見,并填寫“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匯總表”(附件2)。
請于2023年2月15日前,將市級推薦意見、“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匯總表”和企業申報書(紙質版、電子版各2份)等材料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工業節能與綜合利用處),同時請在“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上按要求進行審核上報。
附件:
1.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書
2.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匯總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2月3日
(聯系人及電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張誠,020-83133243;省生態環境廳 王舒曼,020-8362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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